2012年9月18日星期二

《血腥的活摘器官》鐵證 撕開中國祕密殺人網

圖:兩名加拿大國會議員分別寫信給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提名獨立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大衛‧麥塔斯(前)和大衛‧喬高(左)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大紀元)

【大紀元2012年09月18日訊】(新紀元記者韋拓報導)《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作者加拿大資深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罪惡做了非常專業嚴謹的調查核實。「這是全人類的恥辱」,國際著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這樣形容發生在中國的為盜取器官而「按需殺人」行為。

2006年3月17日,一位化名安妮的女士對《大紀元時報》說:「我的一名家人參與了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手術。這給我們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
安妮所言是否屬實,引發了爭議。中國政府對安妮所言之事全盤否認。另有人根據安妮的話做了一些初步調查後斷定,法輪功學員是活摘器官的受害者,覆蓋面遍及全中國。
這是《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的引言開頭。作者是加拿大資深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兩位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兩個大衛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罪惡做了非常專業嚴謹的調查核實。作為著名人權活動家,他們在收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主席約翰.卓博士(John Jaw, Ph.D.)的請求報告後,向中共政府提出進入中國大陸獨立調查的請求。毫無懸念的被拒絕後,他們自費奔走於聯合國和幾十個國家,竭盡全力為法輪功群體和受害者伸張正義,促使這一「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罪惡」全面曝光,引發了全球震動。《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也幾次登上知名售書網排行榜榜首。該書厚達數百頁,為使讀者能在有限的時間裏瞭解其驚人內容,本文選摘編輯了其中最重要的證據部份,用無可辯駁的事實,揭露了中共政府認可的、包括眾多醫院在內的中國公安、監獄、軍隊、法院等聯合參與的這一喪盡天良的邪惡罪行。
證人的恐怖經歷
2008年7月,大衛.麥塔斯採訪了一位曾經在中國坐過監獄的證人藍尼(化名)。他講述了一段駭人的經歷。
藍尼曾在多處牢房關押,每個牢房平均關押20個犯人。藍尼曾和死刑犯共處一室超過10次,因此熟悉對他們執行死刑的方式。死刑前幾日,一個身穿白大褂的人會從死刑犯身上提取血樣。處決當天,四、五個身著白大褂、戴白手套的人會把犯人帶走。透過監獄的窗子,可以看到外面有一輛帶紅十字標誌的白色救護車等在那裏。
一次藍尼被提審時,看到一位住同號的死刑犯就在隔壁,脖子上插著一只注射器,注射器中有半罐液體。一小時後,人還在,但注射器空了。藍尼從牢頭那裏得知,死刑犯要被活摘器官。死刑執行日期由監獄和附近一家醫院協定,當醫院需要器官時,即是對犯人行刑的日子。器官移植所獲利潤由醫院和獄警對半平分。關於插在脖子上的注射器,牢頭解釋說那是一管麻藥,用來麻醉死刑犯並維持他的器官,直到被割取。
2006年11月,藍尼在江蘇省無錫市第一監獄被轉移到311號監室。獄警要求他在一份聲明上簽字,證明311號在押犯人陳啟東死於疾病。該聲明將出示給陳的家屬。而陳啟東在藍尼到來前幾天死亡。因從未見過陳,藍尼拒絕在死因聲明上簽字,住同號的其他犯人都簽了字。
311號的牢頭王耀虎和其他七、八個同號犯人告訴藍尼,陳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在關押期間堅持打坐煉功,獄警為此毆打並折磨他。陳絕食抗議虐待,獄警於是對他強行灌食,將管子插進他的喉嚨並灌進熱粥。粥溫過高灼傷了陳的消化系統,陳發起了高燒。當時,穿白大褂的人來提取了陳的血樣。幾天之後,陳被四個白大褂、白手套的人帶走,一去不返。當天,一個被提審的犯人看到陳在隔壁房間,脖子上插著一支注射器。透過窗子,從311號牢房可以看到一輛有紅十字標誌的救護車等在那裏。牢頭告訴藍尼,陳被割取了器官。為了掩蓋罪行,獄警編造「疾病死亡」的證據,銷贓滅跡。
律師的結論
《血腥的活摘器官》作者說:「我們的調查報告最終是獨立的。我們不要求人們因我們的身份而相信我們,只是請求人們考慮我們的報告,並做出自己的判斷。調查工作開始時,我們對於該指控的真偽毫無見解。這些指控太怵目驚心,幾乎令人無法相信。我們曾更情願得出『這些指控是不實的』結論。因為如果指控是真的話,將揭示出我們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令人深惡痛絕的邪惡行徑,凌駕於人類曾經目睹的一切罪惡。正是這種恐怖使我們在難以置信中躊躇。但不可置信並不意味著這些指控是不實的。
圖:大衛‧喬高(左)與大衛‧麥塔斯(右)2011年6月28日在臺北立法院舉行《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新書發表會,揭發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並提出制止暴行的建言。(攝影:林伯東 / 大紀元)
如果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確實發生了,那麼現場人員要麼是行兇者,要麼是受害者,不存在旁觀者。因為受害者被謀殺後焚化,找不到任何屍體,無法驗屍。沒有倖存者來講述自身遭遇。行兇者不大可能坦白自己犯下的反人類罪。但經過調查,我們還是收集了數量驚人的承認證詞。
「我們的結論是,大規模強行掠奪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已經發生,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我們斷定,自1999年以來,中國政府及其分佈在全國各地的機構,尤其是醫院,還有拘留所和『人民法院』,已處死了大量法輪功良心犯,但具體數目不詳。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都被強行摘取並高價出售,有時出售給外國人,這些外國人在自己本國往往要長期等待有人自願捐獻此類器官。」
莫名其妙的體檢
書中寫道,在押法輪功學員被有系統進行血液核對總和器官檢查。非法輪功的其他犯人,則沒有被進行這樣的檢測。血液檢驗是器官移植的先決條件:供體的血液必須與受體的相匹配。
法國巴黎陳穎的證詞:
我三次被非法關押,每次都被迫接受身體檢查。那時我不明白為甚麼要檢查身體,警察的答案是:「例行程序。」但每次他們檢查的方式卻讓我感到並不是真正為我的身體健康考慮,而是想從我們的檢查結果中弄出甚麼名堂。
有一天我被惡警喊出去,戴上沉重的手銬腳鐐,還有一名沒講名字的學員。惡警讓我們上車,開到一所醫院。進了醫院我感到裡面很靜,有點奇怪,惡警帶我進行了全面的身體檢查,做了心臟、心電圖、驗血、視力等檢查。
加拿大蒙特利爾王曉華的證詞:
2002年1月,我被投入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又謂雲南省春風學校),所部醫院(相當一個縣級醫院)非常意外地專門針對每個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全面的體檢,包括心電圖、全身X光透視、肝功能檢測、腎檢測和驗血等,而勞教所裡非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卻無需進行這樣的體檢。
加拿大多倫多甘娜的證詞:
從2001年4月6日到9月6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五大隊,這個大隊約有125名法輪功學員和五、六名非法輪功學員。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武警帶到附近的警察醫院進行了全身徹底的體檢,項目包括驗血、照X光、驗尿和眼科檢測等。這個舉動在勞教所是不正常的,我很想知道他們到底想做甚麼。我們在勞教所裡被百般折磨,怎麼他們突然會對我們的健康狀況感興趣?
加拿大溫哥華王玉芝的證詞:
2000到2001年末中共政權將我綁架三次。2001年10月到2002年4月期間,610辦公室人員帶我去過哈爾濱的四家醫院做全面體檢。這四家醫院分別是:哈爾濱公安醫院、黑龍江省第二醫院、哈爾濱第一醫院、哈爾濱第二醫院。每家醫院都對我抽血檢查。他們說我的血型是AB型,比較少見。我因為抵制和拒絕體檢而遭到毒打。警察命令醫生給我注射不明藥物,讓我失去知覺。我在哈爾濱第一醫院等待最後的體檢結果。醫生說,各個醫院都懷疑我身體器官有問題,因此診斷我的機體屬於「廢人」。
說是給我治療,醫院要我家裏拿出5萬元人民幣。但是610辦公室突然對我失去了興趣,因為醫院說,即使我恢復了,也是一個「會走路的死人」。最後,我設法從醫院逃脫。
美國亞特蘭大周雪菲的證詞:
2003年我被關押在廣東省三水婦女勞教所二大隊。二大隊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那年春天,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勞教所門診部去體檢。我看見二大隊副隊長唐湘萍和其他警察站在那裏,他們的臉上掛著詭祕的表情。非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則不用做檢查。體檢的項目有幾項,包括心電圖和驗血。體檢做完後,沒有人再提起這件事,比如體檢的結果報告。看起來更像一個臨場測試。
在中共滅絕性迫害下,中國受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成為中共盜賣器官的巨大活體供應群體。圖為印尼法輪功學員演示遭受酷刑迫害。(AFP)
被虐殺並摘取器官
王斌,男性;家庭住址:黑龍江省大慶市;拘押地點:大慶市東風新村勞教所;死亡日期:2000年10月4日。
2000年5月底,王斌為了修煉法輪功的權利到北京向中國政府請願被抓,關押在東風新村勞教所期間死亡。
王斌死後,兩個醫生在沒有得到他家人同意的情況下取走了他的心臟和大腦。照片顯示他的身體被切開取走器官後又被粗陋縫合。毆打造成王斌的頸動脈和主要血管破裂。而且導致他扁桃體被損,淋巴結被壓碎,還有多處骨折。他的手背和鼻孔內側有香煙灼傷痕跡。他的全身遍佈瘀傷。甚至在他瀕臨死亡的前夜,又一次被酷刑摧殘。在受害人器官被取走之後也沒有誰見過屍體解剖報告。將王斌屍體上的縫線解釋為屍體解剖是站不住腳的。
圖: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王斌在勞教所被警察殘暴毒打致死,器官被摘。(明慧網)
楊忠芳,女性;家庭住址:四川成都;拘押地點:延吉市建工派出所;死亡日期:2002年7月1日。
2002年7月1日早晨6點,楊忠芳家被延吉市建工派出所警察包圍,37歲的楊忠芳連同不修煉的兒子、女兒、丈夫一同被抓。當天晚上,楊忠芳被毆打致死。等楊忠芳的家人和親屬趕到派出所時,體內的器官已經被取走,遺體被強行送去火葬場了。檢測結果出來後,官方的說法是楊死於「十幾種急性疾病」。但從每年的體檢結果來看,楊忠芳的身體狀況非常健康。
圖:吉林省延吉市楊忠芳一夜之間被延吉市建工派出所警察活活打死,體內的器官被取走。(明慧網)
張延超,男性;家庭住址:黑龍江省五常市拉林鎮;拘押地點:哈爾濱市警察局7處;死亡日期:2002年4月30日。
2002年4月,法輪功學員張延超被紅旗村派出所警察逮捕和拘押。幾天後,哈爾濱市警察局來人把張延超帶走。4月30日,張延超的家人接到通知,說他在警察那裏死了。在哈爾濱市荒山嘴子火化場,張延超的家人見到了他的屍體,幾乎無法辨認,身體完全變形了:一條腿被打斷,一個眼珠不見了,眼眶塌進了一個大坑,他的頭上、臉上和大部份的身體幾乎沒有皮膚,嘴裡整排下牙被打掉,一個沒剩。衣褲沒了。整個身體到處傷痕纍纍。胸部開了一個大長口子又給縫上,明顯塌了下去。頭蓋骨被打開,一部份大腦不見了。體內的器官也不見了。
圖:黑龍江省五常市法輪功學員張延超2002年4月遭哈爾濱警察虐殺,家屬見到張的遺體滿身傷痕,眼球被挖走一個,內臟被部份切除。(明慧網)
張的家人到達火化場時,有60多名武警把守。他們警告說誰要給張延超申冤,就馬上逮捕,當作「反革命」處理。據火化廠內部職工講,張延超在哈爾濱警察局7處被關在行刑室折磨,使用了40多種刑具。他在被折磨一天一夜後死去。
任鵬武,男性;家庭住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拘押地點:呼蘭縣第二看守所;死亡日期:2001年2月21日。
2001年2月16日,因為散發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資料,任鵬武被呼蘭縣警察非法抓捕。之後被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2001年2月21日凌晨,任鵬武被迫害致死。官方聲稱任鵬武死於心臟病。有很多目擊者證實:在任鵬武被關押期間,警察對他進行了多次長時間的毒打及殘忍的強行灌食。在遭到警察殘酷的毒打後,任鵬武在2001年2月21日凌晨出現生命危險。同倉的在押人員見狀立即向警察報告。但警察在接到報告四個小時後才準備把任鵬武送往醫院,結果,在開車送往醫院的途中,任鵬武離開了人世。
圖:哈爾濱市第三火力發電廠技術員任鵬武被呼蘭縣警察非法抓捕,僅僅四天就被迫害致死,所有身體器官全部割除之後強行火化。(明慧網)
警察不允許任鵬武的家屬對其已經嚴重變形的屍體拍照。未經家屬同意,當局下令將任鵬武身體上從咽喉處至小便處的所有身體器官全部摘除,然後強行將屍體火化。
朱向和,男性;家庭住址: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官山鄉吳木屯村;拘押地點:睢寧縣蘇塘洗腦班;死亡日期:2005年4月20日。
朱向和於2005年4月1日左右在家幹活時,被鄉派出所不法警察無辜抓走。然後他被帶到了睢寧縣蘇塘洗腦班,在那裏他被活活打死。有一個目擊證人說,朱的手指腳趾全部變黑。他的家人發現,朱的眼睛被挖去,內臟被掏去,慘不忍睹。為了堵住朱家人的嘴,縣610及公安局給了其家人1.5萬元喪葬費,並給朱向和的妻子每月150元生活費,隨後將朱向和遺體火化。
接受移植者證詞
據器官接受者及其家人透露,器官移植手術進行的極其隱密,彷彿在掩蓋一樁犯罪。醫院儘可能對他們隱瞞資訊。病人從未被告知捐獻者的身份,也沒被出示任何捐獻者或其家屬的書面認可。海外病人親友或隨行醫護一概被拒絕進入手術室。
手術醫生和助手的身份也經常不予透露。往往臨近手術開始才通知病人和親友。手術有時在半夜進行。整個過程貫穿著「不要發問,無可奉告」這一潛規則。
當人鬼祟行事時,就有理由懷疑他們心懷鬼胎。既然摘取死刑犯器官已廣為人知,甚至被中國政府認可,醫院沒有理由去掩飾。隱情是甚麼呢?
作為始作俑者,軍方對強摘器官的介入,已延伸到民用醫院,甚至在民用醫院進行移植,做手術的也是軍醫。只有軍醫院或軍醫大夫能方便獲得器官。軍方有許可權支配監獄和犯人,運作比地方政府更為隱密。他們不受法律約束。以下選取書中八個案例中的四個。
RZ女士
1986年RZ被診斷為慢性腎功能不全,並逐步惡化。2004年12月17日,掮客帶她的血樣到中國大陸。兩天後,掮客通知已經找到適合的供體,她可以立刻至廣州接受移植。醫院是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地點偏僻、荒涼,主治醫生是移植科主任林民專。當時至少有另外10位病人等待移植或在術後康復。RZ看到有臺灣人、馬來西亞人、印尼人等。
手術費是27,000美元。術前將美元現金交給林民專主任的弟弟(行政主管)。收款時並未開收據,後來在RZ丈夫的要求下,出具了一張便條顯示27,000美元已付。12月30日下午5時,RZ進手術室。當天早上醫院職員從別處拿來腎臟。手術在半身麻醉下進行,耗時約四小時。當天還有其他四位病人也接受腎臟移植手術。
沒有醫生向她透露過器官的來源。掮客告訴RZ器官來自被處決的死刑犯。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不是軍隊醫院,但主治醫生林民專同時也在第一軍醫大學附屬珠江醫院移植科任職。
C先生
C先生來自亞洲。2005年8月初,C先生在中國旅遊時因腹痛住進北京市中日友好醫院。診斷發現肝腫瘤,他聽從醫生建議在2005年9月7日做了手術。手術後狀況嚴重。醫院院長建議病人轉移到北京武警醫院做肝臟移植。在C同意轉院的24小時內找到了適配肝臟,移植手術隨即進行。病人術後四天死亡。
JC先生
JC於2005年被診斷為急性腎衰竭。10月26日,八個病人組團抵達深圳武警廣東邊防總隊醫院。當晚由高偉教授舉行手術前說明會,並收取手術費現金15萬元港幣。有病人詢問死刑犯是怎麼執行死刑的,高醫生表示不是槍決,而是注射兩針,一針麻醉劑,再一針止痛劑,然後把器官摘下。
JC支付了房費、藥費、透析費、手術費等,約合29,000美元,全部以港幣現金通過中間人交付。在中國只待了三天就做了移植手術。據JC所言,中國大陸器官移植醫院不提供醫療費收據。
10月28日下午約兩點十分,護士乘坐救護車帶來了保存在冷藏盒中的八個新摘腎臟。JC下午四點進入手術室,約八點半出來。手術後八人一起住在監護室,家屬不能進入。JC於11月4日出院回家。
該院醫生全是軍醫。醫療證書出於Auxing集團Junhui公司名下,並註冊為自負盈虧的地方醫院。JC說他們走後,下一個團從新加坡來這家醫院做器官移植。
KZ先生
KZ手術死亡時40多歲。2005年6月27日,KZ病情惡化,被轉移到臺灣大學附屬醫院做肝移植評估並等待換肝。他需要等到出現能提供肝藏的腦死亡病人,一直等到8月,KZ病情惡化,其家人決定到中國大陸做肝移植。
KZ於2005年8月11日前往上海華山醫院。主治大夫是錢健民主任。KZ被要求付押金20萬人民幣。交付後,KZ夫婦被告知當時沒有肝臟。錢醫生告訴KZ,法令禁止他們為臺港澳及外籍人士做器官移植,有關肝移植的所有細節只能私下討論。其實,所有醫院員工和其他病人都知道他是來換肝的臺灣人。醫院通知KZ夫婦支付包括設備費在內的醫藥費。每天都有不必要的設備拿來,卻仍要他們買單,包括體溫表。醫生們說他腎臟功能也不好,問是否在換肝時連腎臟一起換了。KZ夫婦覺得在為換肝保命而任人宰割。到了星期一,錢主任告訴她,醫院找不到供體,並且暗示,他需要錢來打通肝源管道。KZ太太給了他一萬元人民幣。
星期二仍然沒有供體器官,錢主任建議KZ轉到一個叫長征醫院的軍隊醫院。後來,通過一位在大陸做生意的朋友聯繫到了長征醫院的王醫生。王醫生表示能夠找到供體器官。星期三夫妻倆到了那裏,瞭解到住在長征醫院九樓的所有病人都在等待換肝,也意識到只有軍隊醫院才能方便拿到器官。當天下午兩點,醫院拿到了供體器官(A型肝臟),接著KZ接受移植手術。晚上12時,KZ太太得知丈夫死亡。全部花費約80萬元人民幣。與KZ本次旅行相關的文件及證明都沒有提及肝臟移植。
殺人的醫院和醫生
大衛在《血腥的活摘器官》中寫道:中國的醫院已經在源源不斷地從器官移植手術中牟取暴利。他們把短時等候作為賣點兜售,然後炫耀所得利潤。出售非自願者的器官是貪婪與仇恨相結合的產物。
遭非人化待遇的法輪功,其數量巨大的被關押人群以及匿名法輪功學員的弱勢無助,意味著他們成了被牟取器官的下一個資源。數萬法輪功學員被屠殺以把他們的器官出售給外國人,由此滋生了一個為中國賺取上百億利潤的行業。
中國許多移植中心和綜合醫院是軍方機構。軍方醫院獨立運作,不歸衛生部管轄。它們從器官移植中賺到的錢遠遠超過這些機構的成本。北京武警總醫院明目張膽的宣稱:「移植中心是我部重點效益科室,2003年毛收入1,607萬元,2004年1至6月份為1,357萬元,今年(2004年)有望突破3,000萬元」。
器官移植的接受者在中國等候的時間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少得多。中國國際移植支援中心網站說:「尋找匹配的(腎臟)捐獻人可能只需要一週,最長不過一個月。」該網站進一步說:「如果捐獻人的器官有甚麼問題,那麼在一週內病者可得到另一器官,並在一週內重做手術。」相比之下,加拿大2003年的腎臟等候時間的中間值是32.5個月,而在卑詩省,更長達52.5個月。腎藏的存活期是24至48小時,而肝臟是大約12小時。器官移植中心能向顧客保證如此短的等候時間,唯一途徑就是存在一個大型的活體肝腎「捐獻者」儲備庫。
在2006年6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仍能在網路上見到驚人數量的這類自我檢舉的材料:國際移植(中國)網路支援中心網站(瀋陽)宣稱,「臟器(字典上的一個定義是,柔軟的內臟器官……包括大腦、肺、心等)提供者能即刻找到!」「……全國每年腎移植手術的數量至少5,000宗。能完成如此數量的移植手術,與中國政府的支持分不開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以及民政部聯合頒布法律,確立提供臟器是一項政府支援行為。這可謂世界絕無僅有。」
在中國,我們可以從付錢病人開始,跟蹤資金流向實施手術的醫院,但我們無法知道誰拿了醫院收的錢。是否參與器官割售犯罪的醫生和護士獲得了高昂報酬?
2006年4月25日之前,移植獲利的額度可從國際移植(中國)網路支援中心網站的價格表中一窺:
調查任何涉及金錢轉手的刑事指控的一個標準方法,就是追蹤錢的去向。但對中國來說,它緊閉的大門意味著追蹤錢的去向是不可能的。不知道錢的去向證實不了任何事實,但也駁斥不了任何事實,包括那些指控。
電話調查的結果
兩位講普通話的志願調查員「M」和「N」打電話給多家醫院和多個主持移植的醫生,詢問移植事宜。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以牟取他們的器官一事於2006年3月26日見諸報端後,兩位調查員立即投入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電話調查。在這些電話問詢中,有許多被調查者承認,法輪功學員是器官移植的供體來源。
圖:中共活體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出售圖利的暴行曝光後,德國拜恩州中部的蘭茨胡講述迫害真相。(大紀元)
下面電話摘要全部取自2006年3至6月。M把電話通到了山西省公安廳,接電話者告訴她,犯人中健康而年輕的被挑出來作為器官供體。如果用誘騙的辦法拿不到被挑中的犯人的血樣,領導就會毫不掩蓋的把話挑明,手下的人就會用暴力獲得血樣。
瀋陽市解放軍眼科醫院自稱是眼科主任的人說,該院做過「許多眼角膜手術」,「我們也有新鮮的眼角膜」。在被問到那意味甚麼時,該主任回答「……剛從人體上取下來的」。
北京解放軍301醫院一名外科醫生告訴M,她自己就主刀過肝移植手術。並補充說,器官來源是「國家機密」。
黑龍江省密山市拘留中心一名官員稱,該中心當時至少有五、六名40歲以下男性法輪功學員隨時可作為器官提供者;上海中山醫院的一名醫生說,他使用的器官全部來自法輪功學員;山東千佛山醫院的一名醫生暗示說,他當時有取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並說還會有「更多這類人的身體……」;南寧市民族醫院的盧醫生承認,他早些時候曾到監獄挑選30多歲的健康法輪功人員來提供器官。
廣州軍區醫院的朱醫生說,他當時只有一些取自法輪功(學員)的B血型腎臟,但會有「許多批」(腎臟);遼寧省秦皇島市第一拘留中心的一名官員要M打電話到中級人民法院去要法輪功(學員)的腎臟。而那家法院的一名官員說沒有法輪功(學員)的活腎了,以前有過,特別是在2001年。錦州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告訴致電者,目前要憑「資格」才能拿到法輪功(學員)的腎臟。
天津市中心醫院的宋主任自己說出他的醫院有十多個還在跳動的心臟。打電話的人問,這是否意味著「活體器官」,宋主任回答說:「是的,是這樣的。」M問武漢同濟醫院的一名官員:「……找犯人的活體移植,比如用煉法輪功犯人的活體,這個行不行?」他回答說:「可以呀。」
電話調查員M大約打了80多家醫院電話,有14家醫院承認使用犯人的活體器官,有十家醫院說器官來源是機密。N打了將近40家醫院電話,其中有五家醫院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N也致電中國36家不同的拘留中心和法院,其中有四家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大衛與中文普通話和英文執業翻譯一起,聽取了電話調查員和中國官員之間的對話錄音。得到了相關電話記錄的中英文公證副件。
他得出結論,調查員電話交談文字記錄中的口頭承認是可信的。我們確信,這些對話確實是在所指時間與地點,與所指定人之間進行的,而且,電話記錄準確無誤。而中共政權則試圖讓國際社會相信大面積屠殺法輪功學員以攫取他們重要生命器官的事件是不存在的。(完整電話文字記錄詳見《血腥的活摘器官》)。
數字透露的訊息
據《中國日報》的數據,中國2005年的器官移植多達兩萬例,手術量在全球排名第二,僅次於美國。儘管多年來中國一直在使用被處決死刑犯的器官,但一直到2005年,中國政府才供認這一點。中共政權對售賣「國家敵人」的器官的行為從未有過任何限制。
根據公開的報導,1994至1999年六年間中國的器官移植為18,500例。中國醫療器官移植協會(China Medical Organ Transplant Association)副主席石炳毅說,到2005年為止,中國共有大約9萬例器官移植。也就是說,中國器官移植在迫害法輪功之前的六年,總計18,500例,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的六年,總計六萬例。因為被處決的死刑犯總量是不變的,那2000年到2005年間增加的41,500例移植器官,只能解釋為來源於法輪功修煉者。
中國當局對穩定的器官來源肯定是有把握的,知道存在著一群現在還活著但明天會死去的人可以提供器官。那麼這些人是誰呢?龐大的被監禁法輪功人群為此提供了答案。
安妮:用生命作證
2010年4月21日,胡錦濤訪美期間,本文開頭的女證人安妮和在她之前冒死爆料的大陸資深媒體人皮特,在新聞發佈會上公開指證中共在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表示無論中共如何銷毀證據、威脅追殺他們,他們願用生命作證,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驚曝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黑慕的二位證人皮特與安妮,2006年4月20日下午2點與法輪功學員現身華盛頓新聞發佈會作證。(大紀元)
他倆曾分別對國際社會作證,指瀋陽市蘇家屯區雪松路49號的遼寧省血栓病中西醫結合醫院內和其地下設施,曾關押過5,000至6,000名法輪功學員,而安妮告訴大衛.喬高,在兩年間消失了3,000至4,000人,還有不斷補充進來的人。因為她負責供應這些學員食物,依據供應量的衰減和數名知情醫生的證實,特別是自己丈夫——負責摘取被關押學員眼角膜的主刀醫生的親口告知,得出的結論。她的丈夫承認自己在2001年到2003年共摘取了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並且獲得工資以外獎金達幾十萬美元。
安妮說:「我丈夫有記日記的習慣。一篇日記中說,當這個病人昏厥之後,他用剪刀剪開這個病人衣服的時候,從衣服的口袋裡掉出來一包東西。他打開一看是個小盒子,裡面有個圓的法輪章,上面還有個紙條,寫著:祝媽媽生日快樂。我丈夫受了很深很深的刺激……」
從2003年開始,安妮的丈夫開始出現精神恍惚,晚上盜汗作噩夢,床單濕透了一個人形。後來他才告訴家人,醫院大量摘取法輪功學員的腎臟、肝臟等器官的事,而這些學員很多還是活的。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是殺,幾個人也是殺。」那時他丈夫被告知,殘害法輪功學員不算犯罪,是幫共產黨「清理敵人」。
後來他不想幹了,但多次遭到暗殺威脅,有次安妮還替丈夫挨了一刀,後來丈夫逃到國外。由於安妮無法原諒丈夫參與盜取活人器官的罪行,兩人離婚了。
制止「全人類的恥辱」
安妮和皮特冒死揭露的中國一家醫院隱藏的「國家機密」;志願調查員M和N從100多家中國醫院問出的「國家機密」;幾十個從中共監獄、勞教所僥倖逃出的法輪功證人;特別是兩位與中國毫不相干的加拿大正義律師,正是所有這些人的努力,將完全超出人們想像的中共國家犯罪,暴露在所有善良人的面前。試想,如果不是大批正直人的努力,這些讓日軍731部隊和德國納粹相形見絀的罪惡,會不會愈演愈烈,終有一天降臨到隨便哪一個中國人的頭上?!
國際知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稱,為盜取器官而「按需殺人」(Killing on demand)的行為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髮指的罪行」,這種事情在當今世界存在,「是全人類的恥辱」。
當您的目光將要離開這篇沉重文章的時候,希望您接受一個請求:告訴您熟識的每一個人,當他們不幸需要移植肝、腎、心臟、眼角膜的時候,請務必堅持拿到志願捐獻者的書面證書或見到本人!這樣,當他們胸中跳動著別人的心臟而享受活著的樂趣,或藉助他人的眼球望向這個世界的時候,總會體驗感恩而不至於揹負著殺人幫兇的惡名。因為,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
《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由博大出版社出版http://www.broadbook.com。◇
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73/106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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