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

【網文】日系車主給砸日系車「愛國者」的信

【大紀元2012年09月17日訊】在「愛國者」口中,日系車就是小日本,砸日系車就是砸小日本,就是表達了你們的愛國情懷。
  
其實,最重要的是:安全!!!。
  
你們心裏非常清楚,砸日系車這樣的行為藝術在以前是不會有人追究的。如同你們非常明白參加甚麼樣的散步是沒有風險的。
  
我,一個日系車車主,給你們說幾句話。
  
一:為甚麼買日系車就是賣國?
  
我是一個小老百姓,我和我的家人為了生活得更好而努力工作,在這裡我不想說生活的艱辛,因為那和本文無關,不過,我想,你們中的絕大部份人會理解的。
  
我掙錢不易,我的消費觀是:適合自己的就是好的。日系車的特點,我認為是適合家用的。所以我買了一台日系車。好不好用是我自己的事。
  
我買車的渠道是合法的。買車時我是在正規合法的4s店買的,它經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具有合法資質,它和旁邊的美系德系韓系4s店沒有甚麼不同。
  
買車時向政府交納了相關稅費。我向國稅局交納了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向地方政府交納了路橋建設費。在使用中,我交納了燃油稅、停車費。
  
政府經過審查,我這台車的生產、銷售、購買各個環節均為合法,向我發放了汽車號牌。
  
你們告訴我,我在中國的土地上,經過了政府審查,買了一台車,我在哪一個環節賣了國?賣了甚麼國?
  
二:為甚麼買德美法韓系會是愛國?
  
你們說,不買日系,可以買德美韓系。我不明白,為甚麼買德美法韓系會是愛國?按照你們的邏輯:
  
美國:其實是釣魚島問題始作俑者,對中國圍追堵截,炸我使館,撞我軍機,是中國復興的最大障礙,你買美國車,愛的是哪一國?美國?
  
德國:八國聯軍之一,燒我圓明園,佔我山東,發動世界大戰,屠殺猶太人,給中國和世界人民造成巨大傷害,你買德國車,你愛的是哪一國?德國?
  
法國:八國聯軍之一,燒我圓明園,佔我安南,攻我鎮南關,家樂福門前的抗議猶然在目,你買法國車,你愛的是哪一國?法國?
  
韓國:我們在朝鮮半島的對手,竊我中華文化,妄稱東北是他們的,長白山是他們的,拘我船長,你買韓國車,你愛的是哪一國?韓國?
  
國產車?打開引擎蓋,都是三菱發動機,更不能買!!!
  
其實甚麼系的車不重要,重要的是車裡的人,車不會酒後啟動,不會肇事逃逸,而人會;車不會殺人,而人會;車不會賣國,而人會。

三:你們沒有資格教我們如何愛國
  
我是一個小老百姓,我愛著這片土地和我的同胞,我不懂你們說的愛國大道理。
  
我只知道,愛國就是愛自己的家人,善待自己的鄰居,善待自己的朋友,善待你生活中遇到的每一個人,善待自己的同胞。
  
我只知道,愛國就是維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在自己和他人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要做鴕鳥,比如,遇到扒手時能夠喊一聲。
  
我只知道,愛國就是具有在這片土地遭到荼害時,能為它流血,乃至付出生命的勇氣。
  
2008年地震,我的日系車馱著6,000元的藥品去了地震災區。而許許多多的日系車主為地震捐款獻血。同時,德美法韓系的車主也做著同樣的工作:救災。在那一刻,都在流淚流汗流血,我們不是某系車主,都是血肉相連的骨肉同胞。都在流淚流汗流血。
  
而你們,「愛國者」們,你們口口聲聲說愛國,卻幹著和日本人一樣的勾當,在日本人對中國人下手時,你們也在對中國人下手。不同之處一個在釣魚島,一個在大陸。而你們比日本人更可惡的是,你們一反日就對中國人下手,從未改變。
  
我不認為,一個不能善待自己同胞,不愛自己同胞的人,會愛國。
  
四:你們的打砸搶犯罪行為必須受到懲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報導說,有地方拘了一些人,我們相信,政府會對你們中的打砸搶犯罪分子予以嚴懲。
  
而我,一個日系車車主,為保護自己合法財產不受侵害,從今天起,我會放一把方向盤鎖在身邊,當我遇到打砸搶日系車的暴徒時,只要它們正在實施打砸搶犯罪行為,不管加害對象是我還是旁人,我都會向暴徒的狗頭砸去!!!
  
我,會是故意傷害,但有制止犯罪情節。而暴徒,會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再加受傷。
  
但是,我會讓它明白,甚麼是血性,甚麼是愛國,維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才是血性!!才是愛國!!!
(轉自互聯網;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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