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報導了王立軍在成都「異地審判」的庭審過程和案件始末。
文章對王立軍與薄谷開來的關係描述甚詳,在關於薄谷開來與王立軍發生矛盾時,報導說,2011年12月底,王立軍身邊4名工作人員被非法審查。王立軍和薄谷開來的矛盾越來越大。
「相關證人證言顯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向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反映薄谷開來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並被打了耳光。」
新華社報導中提到的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應該是指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
到目前為止,薄熙來只受到違反黨紀的指控。
根據起訴書,後來引起中國政界滔天巨浪的王立軍,到成都美國總領事館起先只是就環保、教育、科技等事項與美國官員交談。
但是稍後便以「因為查辦案件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為由,向美方要求提供保護、申請政治避難。
自動和檢舉
該文章說,經過重慶市和中央有關部門勸導之後,王立軍「自動離開」美國領事館,「願意接受調查。
在離開之後,王立軍向有關部門反映了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殺害英國商人海伍德的問題,並且「提供了所整理的相關證據材料」。
這個部份證實了在爆發谷開來涉嫌謀殺案時,一些西方媒體報導判斷的「谷開來殺人案立案關鍵是由王立軍提供」。
但是新華社的這篇文章的說法等於也否認了王立軍在滯留美國領事館期間,曾經向美國官員透露案情。
文章並詳細的說明了王立軍涉嫌受賄的「主要事實」,列出了王立軍被控受賄300餘萬人民幣的出處和理由。
在子標題為「檢舉立功」的段落中,除了說,王立軍在調查期間揭發他人的眾多大犯罪線索,為查辦有關案件「發揮了重要作用」,報導作者還引述公訴人的話說「王立軍叛逃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實,屬自首」,稱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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