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之夜”中被焚毀的柏林猶太教會堂
本文核心:水晶之夜(德文:Reichskristallnacht、Reichspogromnacht、Novemberpogrome;英 文:CrystalNight、theNightofBrokenGlass,又譯帝國水晶之夜、碎玻璃之夜、十一月大迫害)是指1938年11月9日至 10日凌晨,在納粹政府的幕後操縱下,德國各地的希特勒青年團、蓋世太保和黨衛軍化裝成平民走上街頭,展開了對猶太商鋪的打砸搶,超過7000間猶太商店 和29間百貨公司被搗毀焚燒,至少91名猶太人死亡,滿地破碎的玻璃在月光之下閃爍着水晶般的光芒,史稱“水晶之夜”。這起事件標誌着納粹對猶太人有組織 的屠殺的開始。
事件背景
在20世紀20年代,大多數德國猶太人已經完全融入到德國的社會中。而在1933年1月30日阿道夫·希特勒上台後,猶太人的災難開始了。他曾在自傳體《我的奮鬥》中寫道:“雅利安人的最大的對立面就是猶太人”。他把猶太人看作是世界的敵人,一切邪惡事物的根源,一切災禍的種子,任何民族生活秩序的破壞者。他認為:“對種族問題和猶太人問題沒有最清楚的認識。德意志民族就不會復興”。納粹德國最初的反猶措施是對猶太人進行限制,禁止德國人去猶太商店買東西,禁止猶太人從事公務員、醫生、司法等工作,禁止猶太人出入浴室、音樂廳和藝術展覽館等公共場所。
1935年9月15日,希特勒在紐倫堡召開的納粹黨代表大會上制定了新的法律。紐倫堡法律剝奪了猶太人的“公民權力”,標誌着反猶行動的升級。該法律規定猶太人是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國家居民”,並嚴禁德國人與猶太人通婚,禁止猶太人家庭雇傭45歲以下的德國婦女,甚至不許猶太人使用德國國旗和象徵德國的顏色。此後納粹德國採取了更嚴厲的反猶措施,把猶太人移民出境,驅趕到其他國家和地區。
事件起因
1938年10月28日,1.7萬名德國猶太人在沒有得到任何通知情況下在午夜被德國政府驅逐到波蘭。一開始波蘭政府拒絕收容他們,於是這批猶太人只好停留在德國和波蘭邊境,直到德國當局說服波蘭政府同意他們入境。
在被驅逐的人群中,有一個波蘭猶太移民家庭,曾在1911年在漢諾威定居。他們的兒子赫舍·格林斯潘(HerschelGrynszpan)住在巴黎的叔叔家裡。11月3日,他收到了一張來自他妹妹貝爾塔的明信片,敘述了她在被驅逐期間的可怕經歷。於是格林斯潘開始求助德國駐巴黎大使館秘書恩斯特·馮·拉特(ErnstvomRath),不過馮·拉特沒有幫助他。
1938年11月7日,格林斯潘向馮·拉特腹部連開三槍,11月9日,馮·拉特重傷不治死去。這個事件成為了“水晶之夜”的導火索。
事件過程
1938年11月8日,納粹德國政府宣布境內的猶太報紙和雜誌立即停止出版,以作為槍擊事件的懲罰。
1938年11月9日晚,希特勒和納粹德國宣傳部長戈培爾正要出席慕尼黑舉行的慶祝啤酒館政變15周年的活動。在聽到馮·拉特死亡的消息后,希特勒把頭湊到戈培爾一邊,商量了一陣,丟下一句“應當放手讓衝鋒隊(希特勒青年團)行動”隨後離去。戈培爾慫恿說,“今晚估計要發生反對猶太人的自發性示威,黨對此不應干涉”,使將要發生的暴力事件看起來像是民間“自發的”。
1938年11月10日1點20分,納粹黨衛軍保安處和秘密警察的頭子海德里希,立即用特急電報指示手下:“不得阻攔即將發生的示威”,“猶太人教堂可以燒毀,但不得危及德國人的財產”,“猶太人的店鋪與私人住宅可以搗毀,但不得劫掠”,“猶太人,特別是有錢的猶太人應予逮捕,人數視現有監獄能容納多少而定”。
1938年11月9日至10日凌晨,在納粹的慫恿和操縱下,德國各地的希特勒青年團、蓋世太保和黨衛軍化裝成平民走上街頭,他們瘋狂揮舞棍棒,對猶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進行瘋狂地打、砸、搶、燒。這一夜給猶太人造成了巨大的災難,約267間猶太教堂、超過7000間猶太商店、29間百貨公司遭到縱火或損毀。奧地利也有94間猶太教堂遭到破壞。
許多猶太人的窗戶在當晚被打破,破碎的玻璃在月光的照射下有如水晶般發光。所以,有德國人諷刺地稱之為“水晶之夜”。這一夜僅砸毀的玻璃,損失就達600萬馬克。其價值相當於比利時全國半年生產玻璃的總價值。
事件中遇害的猶太人數目是不確定的,估計有91人死亡。大約3萬名16歲至60歲的猶太男子在自己家裡被捕,送往達豪、布痕瓦爾德和薩克森豪森集中營。估計死於集中營的,大約有2,000-2,500人,多數人在3個月內被釋放,但他們必須離開德國。事件之後,大約有10,000個孩子被迫離開了父母和家庭,多數去了英國,只有1000人能再與父母重聚。
事件後續
“水晶之夜”事件很快傳到了世界各地。美國為此事件召回了駐德國大使,許多國家的政府也選擇與德國斷交以示抗議。《紐約時報》等媒體為這個事件創造了一個新名詞“反猶太主義”。
“水晶之夜”事件發生后的第3天,1938年11月12日,納粹德國的多名部長就在納粹二號人物戈林的召集下,制定出剝奪猶太人尊嚴和權利的措施。具體內容包括:迫使猶太人把焚毀的教堂清除乾淨,修成停車場供德國人使用;強制每個猶太人佩帶有“J”字母的侮辱性標記;甚至還強迫受迫害的猶太人向納粹賠償10億馬克。這些措施使得猶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絕境。
事件影響
“水晶之夜”事件標誌着納粹對猶太人有組織的屠殺的開始。1939年9月,納粹德國侵佔波蘭,大肆殺害猶太人。1941年春天,納粹頭目策劃進攻蘇聯的同時,也在策劃對猶太人的種族屠殺。這項任務擬由黨衛軍的保安處和秘密警察組織的特別行動隊來完成。
1942年1月2日,在柏林萬湖旁邊的一座別墅里,納粹秘密警察頭子海德里希召集了包括蓋世太保頭子繆勒在內的14個部門的高級官員,研究布置了大規模系統屠殺猶太人的計劃。會議通過了“最終解決”方案,就是把猶太人運到東方勞動,“其中大部分毫無疑問將通過自然減少的方式消滅”,“對於最後留存的抵抗最強的那部分人,必須以相應的方式處置”。
“萬湖會議”后,納粹開始全面實施這項龐大的殺人計劃,出現了像奧斯維辛集中營那樣採用毒氣室、焚屍爐成批屠殺猶太人的地獄。根據當時負責搜捕和消滅猶太人的納粹高官艾希曼後來供述,那時死於滅絕營的人有400多萬,被用其他方式殺死的人有200萬。而且絕大多數是猶太人。
1989年,51年後,同樣是11月9日,柏林牆倒塌。但因為“水晶之夜”的“羞恥”,德國將統一紀念日定在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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